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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尚式展示道具有限公司
联系人:郑 先生 (经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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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 话:020-3152370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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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 机:1882510448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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卖场商品陈列
一、商品陈列的概念:
商品陈列指的是商品在货位、货架和柜台内的摆放、排列等。
二、商品陈列的作用:
有效的商品陈列可以引起消费者的购买欲,从而促使其采取购买行动。
三、商品陈列原则:
1、显而易见的原则:
卖场内所有商品都必须让顾客看清楚,并让其作出购买与否的判断。要做到商品陈列使顾客显而易见,要做到:*一,商品要正面对顾客,特别是商品的价格标签要正面面向顾客,POP吊牌制作清楚,摆放准确;第二,每一种商品不能被其他商品挡住视线;第三,货架下面不易看清的陈列商品,可以向后倾斜式陈列,方便顾客观看。
2、易拿易放的原则(伸手可取原则):
商品陈列必须使顾客自由方便地拿到手,不能将带有盖子的箱子陈列在货架上,因为顾客要打开箱子才能拿到放在里面的商品,这样十分不便,另外对一些挑选性强、又易脏手的商品如分割的鲜肉、鲜鱼等,应有一个简单的包装或配有简单的拿取工具,方便顾客挑选。最重要的是还要注意商品陈列的高度。 在陈列商品时,与上隔板之间应留有3—5厘米的空隙(商品的顶部与商品上方层板的距离为二指),让顾客的手容易进入,并方便放回原处。
3、满陈列原则(货架满放原则)
货架上的商品必须要经常、充分地放满陈列,给顾客一个商品丰富的好感觉,从而吸引顾客购买,同时减少内仓库存,加速商品周转。
4、先进先出原则:
当商品*一次在货架上陈列后,随着商品不断地被销售出去,就要进行商品的补充陈列,补充陈列的商品要依照先进先出的原则来进行。
陈列方法:先把原有的商品取出来,然后放入补充的新商品,再在该商品前面陈列原有的商品。此方法可在一定程度上保证顾客买到商品的新鲜性。
5、关联陈列原则
将同类别关联性商品或不同分类但有互补作用的商品陈列在一起,以方便顾客购买。注意,对关联性商品,应陈列在通道的两侧,或陈列在同一通道、同一方向、同一侧的不同组货架上,而不应陈列在同一组双面货架的两侧。
同时在功能或使用方法上,具有相互补充、相互配合、相互依靠的商品群,集中陈列在同一销售区域,使顾客在购物时产生联想,引起冲动。例如:碗、碟子与筷子、汤勺陈列在一起。抽油烟机与炉具陈列在一起,鞋子与鞋油、鞋刷陈列在一起等。
6、同类商品纵向陈列(同类商品垂直陈列)原则:
同类的商品要垂直陈列,避免横式陈列。因为,一是同类商品如果是横式陈列,顾客在挑选同类商品的不同品种时会感到不方便,因为人的视线上下移动方便,而横向陈列移动其方便程度要较前者差,体现商品的丰富感,会起到很好的促销效果;二是同类商品垂直陈列会使得同类商品平均享受到货架上各个段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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